首頁 > 健保法規 > 新北市中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表107年11月6日修訂
新北市中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表107年11月6日修訂 

107年11月6日修訂新北市中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表

107年11月6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衛醫字第1072027115號公告修訂

 

項目

金額(新臺幣/元)

一、掛號費(僅供參考)

門診

≦150

二、一般性項目

出診費(交通費另計)

500~1000

診察費

100~500

一般外傷處置

150~500(含材料費及診察費/不含內服藥物)

一般傷科處置

150~1000(含材料費及診察費/不含內服藥物)

傷科脫臼整復

300~1000(含材料費及診察費/不含內服藥物)

單純性骨折整復

300~1000(含材料費及診察費/不含內服藥物)

針灸治療處置費

300~900(含材料費及診察費/不含內服藥物)

藥費

30~300(含水煎藥一日份(一劑)/高貴藥材另計)

三、病歷複製費

病歷影印基本費

≦100~200

病歷影印每張紙

≦5

數位化病歷複製光碟片(張)

≦200(以每張700MB容量之光碟片計算),超過一張之部分,每張加收百分之二十。

就醫證明(中文/英文)

50~100/200

死亡證明

50~100(英文200)/每加一份20元

病歷摘要

400(英文600)/每加一份20元

保險公司病歷查詢費

1000

診斷證明

停止項目名稱

診斷證明甲種(訴訟用)

2500~5000/每加一份20元

診斷證明乙種(兵役、出國、請假、學生平安保險等一般用途)

100~200/每加一份20元

傷害診斷證明

500~1000(英文1000)/每加一份20元

殘障診斷證明、農勞保傷病殘障診斷等各項診斷證明

200~500

 

 


 

本站最佳瀏覽模式為1024*768, High-Color.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板新路107號3樓    電話:02-2964-6009    傳真:02-2956-3878
E-Mail:
ntccmda@gmail.com,  tcm.org@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