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辦理任何相關手續應先至公會辦理證明文件,再至衛生所洽辦
辦 理 時 間 :星 期 一 ~星 期 五 / 上 午 9:00~12:00 ; 下 午 1:30~5:30
如 有 任 何 疑 問 請 電 洽 本 會 (02)2964-6009
新北市中醫師公會會員申請開業、執業、變更、歇業、退會應附文件資料表
※ 醫師法第 10 條第 1 項:醫師歇業或停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 機關備查。
第 27 條:違反第…第 10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規定者,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 以下罰鍰。
※ 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衛生所一覽表(連結衛生局網站)
申請表格下載 : 1.入會申請書 2. 退會申請書 3. 異動申請書 4.委託書 5. 在職證明書(範例)
6.離職證明書(範例) 7.診所設備位置圖 8. 診所變更前後平面配置圖
9.台北業務組醫事機構申請健保特約作業流程圖 10.歇業查核表
11.新北市診所設立(變更)實地勘查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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