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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 

因應全球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擴大,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請醫師依流程進行疑似個案之通報及處置(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20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由於全球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目前歐洲、美洲、亞洲、非洲等多國均已列入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自該等國家入境後14天內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即符合通報條件,為避免各醫院收治通報個案大幅增加,影響全國隔離病床之調度使用,依專家建議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如附件),重點如下:

  1. 考量流感疫情已逐漸趨緩,藉由流感快篩以提升檢驗時效之機率已大幅降低,且為減少執行流感快篩可能增加之暴露風險,針對符合通報條件之個案,於通報後採檢時,無須再進行流感快篩。
  2. 針對無肺炎且經醫師評無需住院之通報個案,如符合(1)症狀輕微。(2)個案同意。(3)可配合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措施。(4)個案之同住者無感染SARS-CoV-2併發重症之高風險族群(如老年人、心肺疾病患者或免疫不全者等)。(5)個案可與同住者有分隔之空間居住且有人可以照料生活起居等條件,通報個案得不需進行第二次採檢及住院隔離,可於第一次採檢後返家繼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並請提醒個案如症狀持續或惡化應主動通知衛生單位安排二採。

    
指揮中心再次提醒醫師持續保持警覺,對符合臨床病例定義之求診病患務必詢問病患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與群聚情形(TOCC),如發現符合通報條件之個案,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進行通報及採檢,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防疫措施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修正通報處理流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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